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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17届、2019届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与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4月2日   点击人次:1375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7届、2019届高校毕业生及2019年毕业研究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浙教评院〔20201号),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定于20204月20日开始对2019届高校毕业生及用人单位正式启动网络调查,5月6日启动2017届毕业生网络调查。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本项调查工作的责任意识

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是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建立的一项常规性调查工作制度,调查结果将作为我省各高校办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本学院领导具体负责,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及时关注本学院2017届、2019届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作答情况。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作答率

各学院院要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要充分发动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和校友的力量,利用QQ群、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渠道,敦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及时上网参加调查,确保本学院2019届毕业生调查“作答率”不低于 80 %,2017届毕业生调查“作答率”不低于 70 %,用人单位调查“作答率”不低于 80 %。

此项调查截止6月30日,各学院均需指定专人负责查询、监控本学院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作答情况。在调查工作正式实施半个月后,各学院有关人员要及时在网上(http://gzdc.zjedu.gov.cn)查询尚未完成问卷调查的本分院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名单,进一步采取措施,多次循环敦促他们抓紧时间上网答题。

三、要强化质量意识,积极做好调查作答的沟通服务工作

各学院要针对浙江省教育评估院2019年发布的《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报告》中的各项指标状况,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分析研究,在提高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上网“作答率”的同时,切实做好与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沟通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本学院各专业毕业生毕业一年后、毕业三年后的就业率、总体满意度、分项满意度、母校推荐度、工资水平、专业相关度及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质量。

 

附件:

1.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情况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的公告

2.问卷答题操作手册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04月1